近日,省生态环境厅给江西交投集团正式复函,对江西交投集团开展江西省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开发试点工作予以备案。这是省生态环境厅自下发《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江西省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开发试点工作的通知》之后发出的首份试点工作备案文件,江西交投集团也成为全省首家试点国有企业。
为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进我省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鼓励温室气体自愿减排行为,省生态环境厅决定开展江西省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开发试点工作。试点目标是,到 2030 年,全省温室气体自愿减排资源充分开发,试点项目温室气体减排量达 1000 万吨以上。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时“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重要讲话精神,江西交投集团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在试点文件正式下发之前的征求意见阶段,就多次向省生态环境厅相关部门表达了试点意愿,并在试点文件正式下发后第一时间提出了试点申请,提交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试点实施方案,主动分担试点任务,积极推动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开发试点工作实施。
作为省属重点国有企业,江西交投集团开展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开发试点工作具备诸多优势条件,包括拥有6000余公里高速公路路域资源优势、拥有丰富的新能源产业资源优势及项目开发资金优势等,能够按要求完成试点项目开发及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量公益转让、自愿消纳等任务。
下一步,江西交投集团将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备案要求,由下属江西交投新能源集团具体负责试点工作,加强组织保障,建立健全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开发制度及自愿减排量消纳机制,助推江西省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推动我省碳排放双控工作,为美丽江西建设贡献“江西交投”力量。